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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砥砺奋进新时代,承续百廿新华章”山东大学(青岛)2021-2022学年社团嘉年华立项结果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30        点击:

各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和山东大学立校百廿,展现我校学生社团风采与精神面貌,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载体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开展“砥砺奋进新时代,承续百廿新华章”山东大学(青岛)2021-2022学年社团嘉年华立项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指导单位审核推荐、山东大学(青岛)团工委审核后,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另将立项活动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1.通过立项的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社团活动需求开展宣传工作各社团在活动举办前5-10天内提交活动预告,并在活动结束后1-3天内提交活动新闻,由SDUQD团学、SDUQD学生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活动帮推与集中发布。

投稿须知如下:

①投稿内容:新闻稿应当遵循文种规范,相关基本信息应当准确完整,词句运用应当严谨客观。活动预告应当写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和其它要求等,活动新闻应当写明参与人数、活动成效等并提供1-3张优秀照片。

②接收邮箱:活动预告、活动新闻稿均需在秀米排版之后转存至指定邮箱(SDUQD团学:tgwxcbqd@163.com;SDUQD学生会sdumediacenter@126.com)。

③其他要求:排版风格应当简洁明朗,条理清晰。图片应当保证一定程度的清晰度,人物表情自然。SDUQD团学、SDUQD学生会公众号将在合理限度内对新闻稿内容及排版格式进行适当修改。

2.学生社团在开展社团嘉年华已立项活动之前,必须提前3-5天与学生社团发展中心考核员进行对接,未按时通知考核员参与的活动视为无效。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当充分发挥本社团特色,回应本社团会员发展需求,并保存详实、明确的社团活动证明材料(照片、横幅、参与人员名单等)。活动结束后5-10天内,需向考核员提交《山东大学(青岛)社团嘉年华活动项目结题书》以及《山东大学(青岛)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决算表》。

3.细化指导责任,防范安全风险。参与立项学生社团如举办大型活动、涉及校外活动,需提前10个工作日报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举办其他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审批,同时报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备案。指导单位、指导教师需密切关注学生社团存在的校外活动或校外人员参与情况,发挥指导单位活动联络员一对一对接优势,落实活动指导,防范安全风险。如发生突发事件,活动联络员应第一时间告知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4.筑牢疫情防线,落实防控要求。参与立项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活动需认真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禁人员大量集聚,按照“能室外不室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活动。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同学 13181958228

孙同学 18705422736

李同学 18997237747

共青团山东大学(青岛)工作委员会

学生社团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砥砺奋进新时代,承续百廿新华章”山东大学(青岛)2021-2022学年社团嘉年华立项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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