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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06        点击: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按照上级通知,学校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学生离校安排及要求

(一)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假期及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1月2日至9日为集中考试时间,完成全部考试的同学尽快离校,本科生原则上1月12日前离校。

本科生留校的前提是“家庭居住地暂时为中高风险地区”。由于上述情况需要延期离校的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学院(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对留校原因进行审核批准。待家庭居住地址调整为低风险后,再行申请离校。

(二)研究生

研究生放假由各学院(培养单位)根据学科建设等方面情况统筹考虑,组织导师认真研究。原则上在校内无重要科研任务的研究生1月12日前离校。

研究生留校的前提是“家庭居住地暂时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急需科研任务且必须在校内完成”。由于上述情况需要延期离校或留校的学生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辅导员、学院(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审批后留校,并明确离校时间。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研究生导师责任制,留校研究生导师为第一责任人。假期研究生留校或延期离校,导师必须同步在岗在位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三)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

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内地,如在内地无其他固定居住地点,可以申请留校。

(四)参加各类寒假社会实践学生

寒假社会实践就近就便,确保安全,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以保证学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中高风险地区学生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实践)。低风险地区外出实践要就近就便,线下实践须驻地开展,若跨地市进行实践,须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实践,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

各实践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实践活动的审批和全过程管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响应预案,做好实践人员的行前培训和活动中的健康防护。

二、加强寒假前学生教育管理

(一)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各学院(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学校寒假放假及假期管理服务等相关安排,并对疫情防控进行反复提醒提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培养单位)分管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学生,了解学生诉求,掌握思想变化,把思想工作做到前面,及时化解疏导学生的思想困惑和学习生活困难。

(二)动员学生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目前行之有效的重要防护措施,各学院(培养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教育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下积极主动进行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接种,在寒假前完成接种工作,共筑校园免疫屏障。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抓好放假前的关键节点,在学生离校前发布提醒,引导学生返家途中做好旅途防护,携带必备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证行程轨迹单一,全程可追溯,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健康生活、自我防控、传染病防控、慢病管理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宣传出血热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制作寒假疫情防控、多病同防温馨提示,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

(四)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开展寒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寒假安全工作会议、学生大会、班会等形式,安排部署本单位假期及前后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学院(培养单位)可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形式,通过不同媒体平台设立安全专栏,普及卫生防疫、交通安全、反诈防诈等方面的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以下内容的安全教育:

1.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充分发挥网络育人优势,利用“校—院—班”各级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传达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宣传普及卫生防疫知识。发挥学生组织及学生信息安全员、宿舍长等各级学生干部的线上监督作用,做好防疫行为的提醒告知工作,强化学生疫情防控意识。

2.考风考纪教育。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培养单位)要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涉及期末学生复习经验交流、学习学籍管理、考场规则、考试违纪处分等内容。积极营造浓厚诚信考试舆论氛围,要结合以往考试违纪、作弊案例,认真分析违纪学生心理,找准教育的切入点,使学生了解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明白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杜绝学生的侥幸心理。

3.交通安全教育。切实重视交通安全问题,提醒同学们注意离校回家及开学返校交通安全,使同学们充分认清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现实危害,懂得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章对自己和家庭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让学生掌握远离交通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4.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将法律、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机结合,强化学生旅途中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骗、被盗、被抢,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5.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校园贷”教育。针对近期在学生中多发的网络电信诈骗以及“校园贷”“套路贷”等事件,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加强学生的防骗意识和技巧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作案人员最新的行骗伎俩,以防上当受骗。要强化风险意识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树立理性、适度的消费观。

6.网络安全教育。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坚定学生政治立场,加强法制教育,弘扬网络文明生态,引导学生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提醒学生正确对待国际、国内社会大事件、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不妄加评论、不随意转发,做守法遵规的网络公民。

7.社会实践教育。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培养单位)要指导参加实践活动的全体师生,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在实践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行实践活动,严格禁止在不具备安全保障的区域进行实践活动,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各类事故。签定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必要时应购买学生保险;落实一日一报制度,带队老师和所有同学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五)完善学生信息台账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统计平台,寒假前建立“离校”“延期离校”“留校”三本动态台账,切实掌握学生详实信息,动态掌握留校学生变化情况。

三、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管理服务

(一)严格留校管理

学生放假后原则上应离校回家,并遵循“离校即返家”两点一线原则。留校学生尽量保证每间宿舍2人以上,严禁违章用电、用火,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中途离校应向学院(培养单位)报告。留校期间要严格遵守校园疫情防控要求,非必须不出校,出校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进出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扫码测温。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做到留校学生具体名单、留校原因、留校日程、具体住处、思想动态“五个清楚”,督促学生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健康码变成黄码、红码或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及时向家长和辅导员报告。有留校学生的各学院(培养单位)假期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留校学生的情况,每日掌握学生回宿舍信息,严防火灾、盗窃、人身伤害等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关心关爱

寒假期间,各学院(培养单位)要保持对学生的动态关注,加强日常联系,通过网络视频方式,每周召开班会,连线所带学生,传达对学生的关心,了解每名学生的情况,做好家校共育,协同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居家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学业困难、毕业困难、就业困难、因病住院、滞留境外等学生群体,做到对每位学生的情况心中有数,及时开展疏导和帮扶。指导学生科学安排好假期学习和生活,制定学习计划,夯实专业知识,倡导学生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每日进行1小时以上中等强度体育锻炼,少用电子产品,合理膳食,规律作息,保障充足睡眠,帮助学生在寒假期间保持良好学习习惯和健康的生活状态。

做好留校学生有针对性地关心帮扶,组建留校学生临时团支部,加强与学生沟通交流,丰富学生留校生活,完善留校学生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学生诉求。假期组织留校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关心关爱,让留校学生感受到在校如在家的温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务必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摆在学生工作的突出位置,筑牢学生安全信息网,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二)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明确责任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推进和落实的力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迅速对疫情防控及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体检”,做到心里有数、眼里有活、手里有招。

(三)严格值班制度,做好过程管理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妥善安排寒假值班工作,要求按时到岗、责任到人,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电话畅通,落实值班工作要求。要做好学生寒假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文字、图片、电子档案、学生离校信息台账等资料的留存,切实做好痕迹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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