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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砥砺奋进新时代,承续百廿新华章”山东大学(青岛)2021-2022学年社团嘉年华立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3        点击:

各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和山东大学立校百廿,展现我校学生社团风采与精神面貌,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载体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青岛校区团工委开展“砥砺奋进新时代,承续百廿新华章”山东大学(青岛)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嘉年华立项,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指导单位与学生社团按照要求,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一、活动名称

山东大学(青岛)2021-2022学年社团嘉年华立项活动

二、立项主题

参与立项的学生社团可从“思想政治”、“志愿公益”、“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锻炼”、“创新创业”、“职业发展”七大类别中,选定参与立项活动的主题,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实践。

三、参与单位

本学年注册的学生社团。(可单独或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申报,如联合申报必须确定一个社团为主要负责社团,所有申报手续由该社团负责办理。鼓励多个社团联合申报。)

四、活动开展时间

2021年12月上旬——2022年4月下旬

五、活动流程

1.2021.12.3-2021.12.13学生社团活动策划:

拟参与立项的学生社团从七大类别中,选定参与立项活动的主题,并依此进行活动策划。

2.2021.12.14-2021.12.19指导单位审核申报:

参与立项的学生社团向指导单位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指导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公邮sduqdsl@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指导单位名称+社团嘉年华”。

3.2021.12.20-2021.12.24立项活动初审及结果公示:

山东大学(青岛)团工委、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对社团立项进行校级审核,初步确立立项结果并公示。

4.2021.12.25-2022.4月中旬学生社团活动开展:

立项成功的学生社团按照所提交的活动策划开展活动,并按照要求接受指导、监督和考核。

5.2021年4月下旬立项活动结题及总结表彰:

由山东大学(青岛)团工委、学生社团发展中心、指导单位的相关人员形成评审团并组织结项答辩,根据提交的资料与答辩的情况评分。

六、申报程序

1.所有申请社团嘉年华活动立项的社团,需填写《山东大学(青岛)社团嘉年华项目审批表》(附件一)、《山东大学(青岛)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附件二),完整详细的《山东大学(青岛)XX社团社团嘉年华活动策划书》,于12月14日前报送至社团指导单位,每个学生社团限报两项活动。

2.纸质版材料报送给指导单位后,各指导单位严格审核活动的可行性,在审核通过的活动的《山东大学(青岛)社团嘉年华项目审批表》《山东大学(青岛)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纸质版上加盖指导单位团委公章,于12月19日17:00前将上述文件送至会文南楼A座124室。并将审核通过后的活动按推荐顺序填入“砥砺奋进新时代,承续百廿新华章”2021-2022学年社团嘉年华立项汇总表》(附件三),于12月19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duqdsl@163.com。

3.所有申请社团嘉年华立项活动的社团,需向指导单位提交如下立项申请资料电子版:①《山东大学(青岛)XX社团社团嘉年华活动策划书》、②《山东大学(青岛)社团嘉年华项目审批表》、③《山东大学(青岛)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指导单位于12月19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sduqdsl@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社团名称+社团嘉年华”。

七、活动要求

1.社团应该紧密结合本社团的特色和会员需求,打造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以中小型社团活动为主的品牌活动,全心全意服务社团会员,在活动中首先保证本社团的会员受益。鼓励社团在四点半及以后时间段举办活动,尽量提高活动参与人员覆盖面,鼓励更多非会员学生参与活动。立项活动应尽量系列化,以期达到持续育人成效。

不支持社团申报超出本社团人力、财务支撑范围的大型活动。各社团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立项资格并严肃处理。

2.山东大学(青岛)团工委、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将组织评审团对社团嘉年华立项活动进行审核评估(评选标准包括鲜明的活动主题与立意、别致精确的活动名称、凸显社团特色的活动、完备详实的活动流程、服务会员的宗旨体现等等),审核结束后,将予以公示。

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将落实我校学生社团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本年度社团嘉年华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择优选取三个社团进行精准扶持,对相关重点立项进行全面支持,针对以上社团和立项将采取校院两级推广,联合各级学生组织打造学生社团示范性品牌。

3.对于所有社团嘉年华立项成功的社团,各指导单位应指定活动联络员。活动开展时,联络员应监督、协助各社团完成社团活动的线上记录工作。联络员必须全程参与社团活动,并与指导单位社团工作负责人、社团指导教师紧密联系。突发事件发生,联络员应第一时间告知指导教师、指导单位社团工作负责人、学生社团发展中心。

活动开展时,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予以考核,各学生社团举办活动时应提前3-5天通知考核员,便于考核员进行现场考核,未按时通知考核员参与的活动视为无效。活动结束后5-10天内,需向考核员提交《山东大学(青岛)社团嘉年华活动项目结题书》(附件四)以及《山东大学(青岛)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决算表》(附件五)。

4.通过立项的各学生社团应根据实际宣传需求开展宣传工作。各社团在活动举办前5-10天提交活动预告(写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其它要求),活动举办后1-3天内提交活动新闻(写明参与人数、活动成效、1-3张优秀照片),由SDUQD团学、SDUQD学生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活动帮推与集中发布。

5.社团嘉年华立项活动全部结束后,将举行社团嘉年华结项答辩,请各学生社团务必做好必要的材料记录和保存(包括前期宣传、活动现场报道、后期总结等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表彰奖励

所有社团嘉年华活动根据立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结项答辩情况设立等级,予以表彰,各等级立项数目将根据立项申报情况确定,山东大学(青岛)团工委将对不同等级的立项予以不同额度的经费支持。经费支持不足的部分,由各社团自行承担,重点社团和重点立项资助不受以上额度限制。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同学13181958228

孙同学18705422736

李同学18997237747


共青团山东大学(青岛)工作委员会

学生社团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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