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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5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校《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要求,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五一”假期,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并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现将“五一”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教育引导。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要求,树立主动防范意识,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假前各单位要开展公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坚决消除化解风险,规范学生住宿行为,严防安全事故;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生工作群等平台载体多渠道将学校教育教学相关安排告知每一名学生,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回应学生诉求;通过主题班会(课题组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健康宣教,讲清楚当前疫情防控“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形势,提高学生疫情防控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学生理解并执行学校相关安排;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出行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相关注意事项,乘坐具备正式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外出活动期间应注意饮食卫生,注意季节交替、冷暖变换,预防诺如病毒等春季高发传染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严格外出管理。五一假期期间,学生外出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通过线上审批系统进行申请。各单位要严格规范请假申请审批,准确掌握假期离校外出学生去向和返校情况,学生返校严格通过返校系统进行申请,各单位请于5月6日上午10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填报表格另行通知)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资助办公室,联系电话58630268。学生外出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通风、常洗手、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不涉足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杜绝与旅居史不明人员的聚集。

三、丰富校园生活。各单位可利用五一假期时间,适度开展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座谈交流、联欢联谊、文体活动和同城参观等集体活动;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学校120周年校庆开展党史、校史校情系统教育活动。鼓励各单位依托青岛市红色资源及实践教育教学平台就近就便开展革命精神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优秀品质。

四、加强人文关怀。五一假期期间,各单位要深入学生,关注到每一名同学,特别是关心特殊学生群体,加大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身心困难学生的关心帮扶,一人一策,及时跟进,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假期期间在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五、落实有关责任。假期期间各单位学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动向,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各单位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坚持“分级管理”,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严管厚爱就是关心关怀”的工作理念,该做的防控措施做到前、该管的事情管到前、该管的人员管到位,增强责任感,保持敏锐性,认真执行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具体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协同配合,多措并举做好假期期间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学生保驾护航。


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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