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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4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为学校“强院兴校”行动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助力,按照全国妇联、教育部印发的《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要求,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规范》宣传工作

利用学院特有资源,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全国妇联、教育部印发的《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密切关注并协助推广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出的家庭教育主题特别节目,倡导广大家长关注自身家庭教育行为,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二、打造学院特色家校沟通平台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家校沟通平台,组建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团队,聘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家校沟通专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通过各种形式的家访、家长会、家校信箱、专题讲座、微信群(QQ群)、寄发优秀学生喜报等形式密切联系学生家长,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同时梳理家庭教育的普遍困惑,解决当前家校合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等相关工作。举办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家校合育活动,最大程度进行家校互动,解决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举办家教家风故事征集活动

举办“我的家教好故事”“我的家风家训”等作品征集活动,深入挖掘在家教、家风方面的优秀人物和事迹,并通过学院网站、公众号、家校沟通平台等加大宣传。举行“家长微课堂”活动,邀请优秀学生家长分享交流家庭教育故事,带动全面学习热潮。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切实做好家校协同育人工作。以上主题仅供参考,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学院背景、学科特色、学生特点,创新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家校合育工作。同时做好总结提升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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