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通知
本科生
研究生
团学
就业
心理
宿管
综合

心理

关于组织山东大学(青岛)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1        点击: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解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文件要求,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面向全校新生的心理普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普测工作培训

心理中心组织新生普测主试培训会,培训对象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新生辅导员,就系统使用、组织安排等工作进行讲解说明,同时发放学院管理员账号、培训操作程序及普测指导语等,参会时请携带2021级新生课程表,便于会上确定普测时间。

时间:10月14日上午9:00

地点:会文南楼A区一层西侧团体心理训练室

三、心理普测组织

(一)10月14日-10月21日,各单位录入学生基本信息,确保学生可以登录测评系统。

(二)10月22日-10月31日,各单位组织本学院参测学生在固定教室或机房内,用电脑或手机登录网址集体测试。各学院应维持好测试现场秩序,应以人与人之间有间隔为宜,不宜太拥挤,保证测试的隐私性,避免因组织不力影响学生测评结果。

(三)各单位及时查看学生完成情况,督促未完成测试的学生进行补测。

(四)如学生因休学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心理普测,请各单位为其开具“未参测证明”,并加盖单位印章,于10月31日前交心理中心,并在学生返校后及时联系心理中心安排补测。

四、工作要求

(一)心理测试是帮助学生了解自身特点,找准自身目标和发展方向的有效途径。请各单位在普测前对学生开展心理测试相关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对心理测试的认识,确保测试结果真实、有效,更有指导意义。

(二)请各单位重视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专人全程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根据心理普测管理规定,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数据严格保密,并对学院普测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四)因此项工作专业性较强,请新生辅导员协调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会,不得请假、替会。

五、联系人

于路心 王婷婷 58630085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快速链接:

山大主页 | 校区主页 | 学生在线 | 本科生院 | 研究生院 | 研究生之家 | 青春山大 | 就业指导 | 心理健康 | 财务处 | 留学山大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

投稿邮箱:xszxqd@126.com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学生工作部(处)  Copyright © 2012-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案 050019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