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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9        点击:


为更好地为我校学生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兼职心理咨询师。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能热情细致的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四)应聘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具有心理学、精神卫生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

3.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或注册督导师;

4.具有3年以上心理咨询工作实践经验或至少参加1项2年(以上)心理咨询连续培训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能保证每周在本中心工作至少半个工作日,即3个咨询时长;

(二)能够独立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临床工作;

(三)服从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咨询工作安排。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在3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sduqdpsy@sd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兼职心理咨询师”。

(一)《山东大学(青岛)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二)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证书、注册系统心理咨询师证书扫描件(如有);

(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扫描件;

(五)接受督导时数证明;

(六)所有培训结业证书扫描件。

初选合格者参加面试,初选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试由学校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任工作小组进行。面试内容包含个人简介、案例解析、培训受训经历等相关专业问题。


联系人:于老师;咨询电话:58630085


山东大学(青岛)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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