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团委/团总支、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根据山东大学团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21]14号)要求,山东大学(青岛)将单独开展部分共青团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荣誉的推选说明
(一)山东大学红旗团委
符合条件的培养单位、书院可自愿申报。
红旗团委通过答辩产生。青岛校区经组织现场答辩打分,推选一个红旗团委至济南校本部参加山东大学红旗团委答辩交流会。
(二)其它单项集体类荣誉(如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
各培养单位、书院限申报2-3项。
获得“山东大学红旗团委”称号的团委/团总支主要负责人,在本岗位任职期满一个考核年度的,同时授予“山东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获得单项集体荣誉的主要负责人(在《汇总表》中注明,限一人,如未注明则默认为团委/团总支主要负责人)授予该项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自愿申报山东大学红旗团委的培养单位、书院与申报其他单项集体类荣誉(如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的培养单位、书院将同时进行答辩。
(三)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
1. “十佳共青团员”
各培养单位推选一人、各书院推选两人参加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根据评比答辩结果,排名前十位的被推选者自然入选山东大学(青岛)十佳共青团员)。
各培养单位和书院推荐的个人不得重复。如有重复,则以培养单位推荐为准,书院名额作废。
2. “十佳团支部”
各培养单位推选一个团支部参加山东大学十佳团支部评选(被推选者自然入选山东大学(青岛)十佳团支部)。
各候选人、候选团支部,需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21]14号)(附件一)要求,填写相关审批表并撰写个人或集体事迹材料(5000字以内,格式参照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并与培养单位、书院其他材料共同报送至校区团工委。
(四)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荣誉由各培养单位、书院、学生组织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21]14号)(附件一)文件执行。
二、材料报送
青岛校区本次相关评比表彰工作由山东大学(青岛)团工委组织。各培养单位团委/团总支、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按照要求落实。
青岛校区各培养单位团委/团总支、书院团总支需提交以下文件,于4月22日17:00前以“xx培养单位团委/团总支、xx书院-五四评比表彰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青岛校区团工委邮箱tgwxcbqd@163.com和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sdu.edu.cn:
1.电子版和扫描版《山东大学五四评比申报情况汇总表》(需经基层团委/团总支书记与负责研究生的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院无需提交);
2.各培养单位、书院共青团年度工作报告;
3.参评双十佳(如有)等项目的申报材料;
4.《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5.单项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青岛校区各学生组织需于4月22日11:00前以“学生组织名称-五四评比表彰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青岛校区团工委邮箱tgwxcbqd@163.com。如有其它申报材料,请一并与上述文件打包发送至青岛校区团工委邮箱。
三、其他要求
(一)山东大学单项先进集体类评选条件和要求、山东大学各项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要求、山东大学单项先进集体类申报表、山东大学各类先进个人申报表等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21]14号)。
(二)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评选答辩通知、青岛校区“红旗团委”和其它单项集体类荣誉(如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的评选答辩通知将于学生在线(青岛)、SDUQD团学公众号另行发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
办公电话:0532-58630037
李同学:17723599026
谷同学:18369890329
共青团山东大学(青岛)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