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学院:
为做好校区2017、2018、2019级本科生特长(书院)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金额分配
研究创新奖学金、创业实践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美育素养奖学金、体育素养奖学金、学科特色奖学金等各类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以学院参评人数的20%为基准人数,按照基准人数*750元为标准,将特长奖学金总金额划拨两书院,划拨金额见《山东大学(青岛)2017、2018、2019级本科学生特长(书院)奖学金金额分配表》(附件1),由一多书院、从文书院制定具体分配比例。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学金不超过三项。
二、评选程序
各学院、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山东大学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山东大学(青岛)特长(书院)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相关实施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工作结束后,须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2019-2020学年山东大学(青岛)特长(书院)奖学金统计表》(附件2)。
三、有关说明
(一)2017级学生奖学金评学工作采用五分制绩点排名,2018、2019级的学生奖学金评选采用百分制绩点排名。
(二)学院填写《2019-2020学年山东大学(青岛)特长(书院)奖学金统计表》,原则上不得对表格内容及格式进行调整,每页须有表头。电子版发至qdxgb@sdu.edu.cn;纸质版打印后每页均需由书院执行院长签字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华岗苑西楼216房间)。
(三)时间安排:2020年9月30日—10月13日。各学院于10月13日16点之前完成评奖工作并把相关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