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为方便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现将济南校本部本科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证明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保证生源地贷款顺利开展,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应由高校、生源地教育部门、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经办银行合作开展。其中,高校负责核实贷款学生在校信息,可根据生源地贷款经办银行或学生要求,开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相关证明。
二、办理说明
1.生源地贷款经办银行特定格式的续贷证明。贷款学生将生源地贷款经办银行特定格式的续贷证明电子版发送至qdxgb@sdu.edu.cn,并注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学院、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学生工作部按表格要求填写信息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回复至学生指定电子邮箱,截止时间7月15日。
2.无特殊格式要求的续贷证明。贷款学生与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或贷款经办银行联系,确定需要高校开具证明材料的类别及内容。各类证明材料办理方式如下:
(1) 经济困难及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方法一:持校园卡至各校区Neusoft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方法二:远程线上打印,参见《山东大学电子证照平台使用说明》(https://www.nc.sdu.edu.cn/info/1004/1341.htm)
(2)学生在读证明。方法一:请持校园卡至各校区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方法二:远程线上打印,参见《关于本科生可信电子成绩单、在读证明系统试用的通知》(https://www.bkjx.sd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4&wbnewsid=29228)
(3)学费、住宿费证明可登录财务系统(http://urp.sdu.edu.cn/WFManager/login.jsp)打印。
三、工作要求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将办理续贷证明的相关事宜传达至每一位有需求的学生。目前国家关于生源地贷款续贷的政策正在调整阶段,各省关于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工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为避免误导学生,学校将不统一发布生源地贷款办理流程,请督促学生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顺利获贷。
联系电话:58630268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