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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战疫有法”队赴河南、陕西、山西三地调研
作者:王子越       发布时间:2020-08-12        点击:

为了解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工作单位在疫情期间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的问题,山东大学法学院“战疫有法”队以疫情复工复产情况为调研观察对象,于7月下旬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并于8月初展开实地调研。

7月18日,“战疫有法”队开展了第一次线上全体会议。会议上,队员们结合本次社会实践的相关要求以及疫情方面的考量,经讨论决定本次社会实践采用“线下+线上”的双重开展模式,“线下活动”以家乡为主,采用采访、业务观察等形式,对疫情期间的律所、法院进行调研观察,并将实践地点确定为陕西省驼城律师事务所、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线上活动”则进行宣传、文件搜集整理等工作。7月22日,“战疫有法”队开展了第二次线上全体会议,就具体分工、采访内容编辑等方面进行讨论。围绕着疫情期间法律相关工作如何开展,互联网模式对法院、律所业务模式的革新、机遇与挑战等问题,详细的实践方案最终确定下来。此外,“战疫有法”队还通过多种渠道分别与三地法院、律所机构取得联系,请求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并在指导老师的建议下不断修正完善实践方案,力求实践效果的最大化。

8月1日至4日,才源、罗晓仪、程韬霖三名队员分赴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陕西省榆林市驼城律师事务所、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地探访疫情后复工复产的现况,并总结为以下三点:一是在疫情期间案件数量和类型的变化上,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增多,多为小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几乎没有。律所受到较大冲击,案源数量减少大概一半,案件类型相比之前种类减少,且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以及少部分的刑事犯罪案件,合同纠纷大多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二是在互联网的应用上,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互联网在受访法院的工作中均得到广泛应用,且不同地区进行了不同的探索。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山西移动微法院、大同中院诉讼服务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线上方式办理相应事项;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借助互联网庭审系统,法庭上只有带着口罩的法官与书记员,各方诉讼参与人在法院庭审间直接面对,进行异地审理。与法院不同,处于三四线城市的律所则囿于技术的限制与案源的缺乏,且律师对互联网办公没有强烈的需求,互联网办公模式并不普及,以传统的实地接待流程为主。尽管部分律师通过微信平台、华律网等进行了线上业务的推广,但目前在三四线城市,线上案源的数量、质量情况不容乐观。三是在以法治方式助力抗击疫情和恢复生产中,法院和律所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法院方面,开通了热线电话,可供企业进行咨询,关于执行、审判的相关问题则可以在微信小程序反映或者在公众号内进行留言。律所方面,榆林市律协曾专门组织各大律师事务所开展了百名律师扶持中小企业这样的活动,该市从业的四百多名律师中近一半报了名。

经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队员们感受到疫情下法院、律所挑战与机遇相交织的境遇,其业务内容、形式的变化与应对,以及助力恢复生产的高度社会责任感,都为我们带来了许多新的启发,获益良多。

法官们召开线上会议对疫情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和学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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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通过法院建立的“保全易”小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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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之外,法官通过与当事人建立微信群在微信上进行远程调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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